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5〕2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本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4、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申请者年龄自然科学类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1、申请人填报《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1份; 2、申请人所在系部填报《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一式1份),并加盖部门公章; 3、我院理工科和文科共有2个申报名额。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5月13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附件:1、闽教科[2015]23号.doc 2、闽教科[2011]10号.doc 3、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4、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5、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1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