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据厦门市科技局的通知,2015年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申报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5年)》(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及申报指南的要求,针对厦门市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市科技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院有5项申报名额,包括高校对接企业项目、对台合作项目、科技惠民项目等,但不含高校承担或参与的重大平台项目。请申报人员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份、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于11月5日前交至科研促进部。 2、市科技项目实行网络系统申报。学院确定申报名单后,为申报负责人在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开户。申报负责人需进行网上申报。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报人登录“厦门科技信息网”(http://www.xmsti.gov.cn/),点击网页右边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进行网上申报。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点击“项目申报”根据拟申报项目的类别,填写《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在申报表内“项目相关附件”中上传《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等,以上材料需以word文档上传;《申报表》填报无误后,点击 “网上申请”提交。 第二步:市科技局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后,对存在申报材料未齐全、数据不合理等问题的材料提出意见并随同原稿一起返回,由申报负责人对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对审核合格的材料发出“通过形式审查”信息(此时原稿将无法修改)返回,申报负责人即可打印申报表和可行性报告。 第三步:书面申报材料按A4规格将相关资料正反面打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不允许用带铁钉类的装订,封面不要带塑料表皮)一式三份,于2014年11月25日前报送科研促进部。 二、注意事项 1、申报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在职科技人员,且实际主持研发或产业化工作,申报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亦不可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2、同一个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市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亦不得在市政府相关部门中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同时向不同政府部门申报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鼓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区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对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3、项目实施期间一般为2-3年。 4、申报人员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附件:
附件1:2015年申报指南.doc
附件2: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促进部 201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