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能力,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院综〔2015〕37号)精神,我院从2015年开始设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和立项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指标 2015年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设立科技类10项,社科类10项。 二、项目立项原则 1、符合福建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选题具有创新性,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 2、把有利于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作为立项的重要标准。 3、注重对我院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的立项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教学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4、积极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和产学研联合申报的科技类项目。 5、积极鼓励开展理论和实际课题的社科类项目研究,推动学术和理论创新。 三、项目立项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 2、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长期项目应分阶段申报。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且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承担过(包括在研)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项目申请人应填报《集美大学诚毅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3)一式5份;各项目类别请在封面予以相应地标注。产学研专项附上校企合作合同书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相关证明。 2、申请书中“专家组评审意见”代拟“同意立项。项目申请书填写内容真实可靠,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业务素质,能够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 3、请各单位在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汇总表)报送学院科研促进部(景祺楼908,电话:618200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haiyanamoy@163.com,主题注明“2015年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 4、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正式立项,学院给予资助。科技类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5000元,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3000元。 附件1:院综〔2015〕37号 诚毅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科技类).doc 附件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社科类).doc 附件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科研促进部 201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