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综(2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院内公开选任部分部门长助理级管理人员的通知.pdf
院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公开选任部分部门长助理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主任助理、科研促进部主任助理、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各1人。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需要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往履职出色、成绩显著。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高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行政人员还需具备主办级职员职务满两年。
5.在学院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内年度考核曾获得“优秀”或“良好”等级。
以上计算时间均截止2017年3月底。
三、选任程序
1.公开报名。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可向人力资源部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并上交《集美大学诚毅学院选聘上岗报名表》。报名截止2017年3月27日下午5:00。
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根据任职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核。根据个人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要求,学院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核。
4.研究决定。学院综合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5.人选公示。人力资源部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6.院长聘任。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院领导对其任前谈话(含廉政谈话),再履行院长聘任程序。
四、组织纪律
选任过程中,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广大师生的监督。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相关文件规定,“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公开选任报名表.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