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院)、各教学(研)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1】4号)文件精神,2021年春季符合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按文件要求填写《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附件二),于3月25日上午11点之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曾萌,联系电话:6184996)。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1】4号)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