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取得博士学位、新录用到学院工作且未聘任(未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截止2025年5月31日已工作满三个月,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聘任依据
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按照下列文件执行: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诚毅院综〔2014〕29号)
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修订)》(诚毅院综〔2021〕41号)
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师职务高聘细则(修订)》(诚毅院综〔2021〕42号)
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师职务高聘细则》(诚毅院综〔2025〕10号)
三、聘任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
(一)2025年5月25日前,个人申报应聘。
申报者应准备和提交如下材料: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表在学院网站主页—“师资队伍”—“诚毅学院关于开展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操作流程”中下载。
2.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验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博士还需提交有效的学位认证书;下同)、岗前培训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者在5月25日前,将填好的表格、纸质材料送交所在单位。
(二)6月6日前,部门考(审)核。
各单位对照学院聘任工作相关文件,审查申报者的申请资格和条件,考核申报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
6月6日前,各单位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送人力资源部: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
2.毕业(学位)证书、岗前培训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高校教育管理人员培训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院人力资源部初审。
学院人力资源部初审申报材料,并向申报人反馈。
(四)学院分管领导审核。
(五)公示。
(六)学院聘任。
附件: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