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厦门市第八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6 浏览次数:

院内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办公室《关于申报厦门市第八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的公告》要求,为做好我院厦门市第八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
  2. 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3. 主持过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4. 厦门市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新人才。
  5. 已入选外地创新计划并获资助的,不再享受我市相应资助。
  二、申报对象
  2013年7月1日以后来厦门工作、有意来厦门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
  三、申报推荐办法
  登录厦门市高层次人才网(http://200.xm.gov.cn),进入“申报窗口”,网上填写申报书,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附件:关于申报厦门市第八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的公告.doc

人力资源部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