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5 浏览次数:

各系、各教学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5〕19号)文件精神,现就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派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人〔2012〕30号)实施。 接收访问学者的高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可登陆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查询,查询时间为5月8日—5月15日。也可自行联系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高校和研究机构。教育厅将于6月中旬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福建教育信息网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上公布。入选本项目的访问学者,教育厅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资助研修费用。入选教师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访学研修任务。

我院拟推荐2人,请申报者于5月20日前将《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份(从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的“文件下载”栏目下载)交于人力资源部。

附件:1、闽教办人[2015]19号.doc

2、闽教人[2012]30号 .doc

人力资源部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