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4〕6号)要求,现将2015 年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二、受理工作安排
1.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相关信息,并在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1月15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4月5日,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各单位于2015年1月8日前和2015年3月25日前分别将申报相关项目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附件:闽教办合作〔2014〕6号.doc
人力资源部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