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3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系、各教学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6]7号)的精神,现就2016年我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5年6月前在在我院工作、且尚未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6年5月20日-27日。网上报名方式详见“附件2”。

2、体检:2016年5月20日-29日。申请人自行到厦门第二医院或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禾分部体检。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6年5月30日-31日。测试对象为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请各教学院系、各教学部于5月27日前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517531373@qq.com

4审核:2016年6月1日-2日。

5专家认定小组审议:2016年6月3日

6、公示:2016年6月4日-10日

三、请各教学院系、各教学部根据文件精神,按照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531日前按附件3要求将申报人员材料及《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报送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张海艳(景祺楼1407,电话:6182009)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6]7号).doc

附件2: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doc

附件3: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doc

附件4: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doc

附件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doc

附件6: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8:教师资格证办理注意事项补充说明.doc


附件打包:2016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rar 


                                  人力资源部

                                  2016年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