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 浏览次数:

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人事〔2017〕20号),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并于5月20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附件: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人事〔2017〕20号)

人力资源部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