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系部:

2017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对象为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具体事项见《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事〔2017〕43号),《教师资格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附件),请申报者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者所在部门于10月15日前报送本部门《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档(需注明网上报名号)、《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申报人员小2寸彩照片电子档(需以身份证号码+姓名命名),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于人力资源部。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事〔2017〕43号)

    2、相关附件

人力资源部

2017年9月30日

 

  • 附件【其他附件.zip】已下载
  • 附件【人事2017-43.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