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次数:

院内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闽教师〔201912号文)的文件精神,向各单位征集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人选。各教学院系部可推荐1名人选。  

4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部(景祺楼1614)。所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hengyihr@126.com,联系人:洪老师,6188653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申报表(《通知》附件4),汇总表(《通知》附件5),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工作场景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700K以内),视频(3-5分钟,wmv格式)、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

 

附件: 闽教师〔2019〕12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docx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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