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院)、各教学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8号)精神,各单位可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1名。请各单位于5月18日前汇总《推荐审批表》、《推荐人选汇总表》、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并报送人力资源部(景祺楼1613,联系电话:6183826)。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8号)



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