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关于申报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9 浏览次数:

院内各单位:

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着力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特别是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间的脉络传承和逻辑关系。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是福建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独特资源和优势,2020年省研究中心重大项目须在《课题指南》第二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研究”专题及其它部分的重要选题中申报(选题后标注“重大项目选题”),申报选题须与指南中的选题完全一致,不得自拟选题。每项选题原则上立项1个项目,申报选题相同且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择优立项;仅1人申报的选题如达到质量要求可予立项,否则不予立项,未立项选题可采用委托或后期资助形式另行安排研究能力强的课题组开展研究。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可在《课题指南》的选题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本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25项左右,年度项目拟立60项左右,一般项目拟立25项左右,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不得申报2020年项目。2020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已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并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有优势、有特色的项目推荐上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省研究中心项目完成时间为两年,预期成果主要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重大项目须于立项后三个月内提交1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每年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1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每年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1篇文章;一般项目结项时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一般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县处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具体结项要求另行通知。

六、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1份。请申报人7月23日前电子版《申报清单》发送至科研促进部邮箱:kycjb2015@163.com因为省宣要求先提交预审把关,未能通过的选题,后续就不能再申报了。通过选题的申请人再提交申报书。通知提交申报书的截止时间预计在8月初。

2.《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通知提交申报书的时间预计在8月初。

3.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6份。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注明XX(单位)2020年中特项目申报”。通知提交论证活页的时间预计在8月初。

附件:项目申报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