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集美大学关于调整教职工考核时间的通知》(集大人[2014]29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学院现有的教职工学年考核调整为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从每年6月调整为每年12月。2014年度考核时间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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