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开展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2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取得博士学位、新录用到学院工作且未聘任(未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截止2025年5月31日已工作满三个月,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聘任依据

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按照下列文件执行: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诚毅院综〔2014〕29号)

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修订)》(诚毅院综〔2021〕41号)

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师职务高聘细则(修订)》(诚毅院综〔2021〕42号)

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师职务高聘细则》(诚毅院综〔2025〕10号)

三、聘任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

(一)2025年5月25日前,个人申报应聘。

申报者应准备和提交如下材料: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表在学院网站主页—“师资队伍”—“诚毅学院关于开展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操作流程”中下载。

2.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验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博士还需提交有效的学位认证书;下同)、岗前培训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者在5月25日前,将填好的表格、纸质材料送交所在单位。

(二)6月6日前,部门考(审)核。

各单位对照学院聘任工作相关文件,审查申报者的申请资格和条件,考核申报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

6月6日前,各单位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送人力资源部: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

2.毕业(学位)证书、岗前培训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高校教育管理人员培训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院人力资源部初审。

学院人力资源部初审申报材料,并向申报人反馈。

(四)学院分管领导审核。

(五)公示。

(六)学院聘任。

附件: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新进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