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关于对2016年上半年新提任管理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浏览次数:

院内各单位: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学院将于近期对2017年上半年新提任管理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1月至6月新提任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管理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坚定、理论素养、道德品质等三个方面。包括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价值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学习,注重理论素养的提升;职业操守,服务态度,社会公德,个人品德。

能:主要考核工作思路、组织协调。包括工作的计划性,工作中的创造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勤:主要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包括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精神,工作投入程度,出勤情况,听取和接受正确意见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成效。包括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以及个人在所在单位(部门)所发挥的作用。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的情况。包括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以及生活作风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考核工作程序如下:

(一)撰写任职试用期总结。参加试用期考核的管理人员按要求撰写任职试用期总结(见附件2),并于69日前交人力资源部。

(二)述职与测评。人力资源部协同相关部门召开民主测评会议,由部门领导主持述职和民主测评,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具体参加对象见附件1。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民主测评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三)个别谈话考察。6月旬,人力资源部根据测评结果,组织考察工作小组,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意见。

(四)结果认定及反馈。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向院长办公会汇报,并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人员进行反馈。

四、结果使用

任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管理人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院长聘任。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经考核确实不合格的管理人员,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期前原职级岗位安排工作。

五、工作要求

实行任职试用期考核工作是加强对新提任管理人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学院的要求,严肃认真组织实施试用期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附件: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人员名单.xls

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总结.doc

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测评表.xls

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民主测评情况统计表.xls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17年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