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9号),现将2023年春季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申请对象
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3月31日至4月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逾期无法补报。网上报名方式(详见附件2、附件3)。
2、体检:申请人请于4月14日前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详见附件3、附件6)
3、公示:4月17日至4月21日。
请各教学系(院)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4月14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交于人力资源部(景祺楼1614曾老师,电话:6184996),电子版发送到37786680@qq.com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网上报名方式》
3、《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4、《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5、《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
6、《体检表》
7、《辅导员证明》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