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2〕990号)文件精神,请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学习。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2〕990号)
2、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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