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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4    作者:         点击:


各教学系(院)、各教学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3号),现将2022年春季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申请对象

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4月8日至4月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网上报名方式(详见附件2、附件3)。

2、体检:申请人请于4月22日前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详见附件3、附件6)

3、公示:4月24日至4月28日。

请各教学系(院)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4月22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交于人力资源部(景祺楼1614曾老师,电话:6184996),电子版发送到37786680@qq.com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网上报名方式》

3、《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4、《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5、《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

6、《体检表》

7、《辅导员证明》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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