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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6    作者:         点击:


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人事〔2021〕31号),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并于7月9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部(景祺楼1614曾老师,电话:6184996),电子版材料发送到37786680@qq.com。  


附件:1、《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人事〔2021〕31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85号)

3、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

4、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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