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人事〔2020〕14号),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并于6月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部(景祺楼1614曾老师,电话:6184996),电子版材料发送到37786680@qq.com。
附件:1、《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人事〔2020〕14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85号)
3、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
4、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
人力资源部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