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厦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请符合条件需要申报的人员,按文件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格式,于9月2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曾萌,联系电话:618499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开展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工作的通知
2、申报须知
3、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申报表
4、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
5、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厦府【2018】235号)
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
7、关于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的补充通知(厦委办发【2019】46号)
8、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办【20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