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人事〔2018〕13号),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并于5月31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附件:集美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申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人事〔2018〕13号)
人力资源部
2018年5月18日
上一篇:关于举办2018年福建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篇: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第二期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课程专任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 邮编:361021 Email:chengyihr2020@126.com 版权所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