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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2    作者:         点击:

各系、各教学部:

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对象为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具体事项见《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事[2014]10号)、《教师资格证办理注意事项补充说明》。请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4月25日报送《汇总表》电子档,5月4日将申报材料交于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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